美国电器电子工程师学会(IEEE)旗下期刊杂志 IEEE Spectrum(中文版名称:科学纵览)日前报道了 Google[x] 项目下无人驾驶汽车项目的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潜在重大问题:Google 声称从 2009 年开始研发该项目,但迄今为止进行过两次官方的(有政府监管部门人员在场的)测试工作——而且最重要的问题在于,这场测试的规则制定权居然属于 Google 自己。
IEEE Spectrum 行使信息自由法赋予的权利从内华达州机动车辆管理局获取了 Google 最早在 2012 年 5 月在该州进行的自动驾驶测试记录。根据记录显示,两次测试工作的第一次发生在 2012 年 5 月 1 日,地点拉斯维加斯。Google 自己挑选了测试用的道路,并且提前对该路段进行过用于无人驾驶汽车的道路绘制工作。其次,车上共坐有四人,其中两人来自 Google,分别是 Chris Urmson Google[x] 无人驾驶汽车项目领导,以及工程师 Anthony Levandowski;两人来自内华达州机动车辆管理局,分别是 Bruce Breslow,前机动车辆管理局局长,以及该局测试员 Nancy Wojcik。
也即意味着在本次测试当中 Google 不光是赛手,还很大程度上参与了「规则的制定」。根据测试记录文件上澄清的情况,Google 的改装版丰田普锐斯在拉斯维加斯著名的 The Strip 上「行动自如」,而且会因为遇到冒失的行人而减慢速度甚至停车,Breslow 在测试文件的评论区写道:为了安全设计的额外保险机制。普锐斯能够从常规道路平滑地驶入高速公路,并且能够在高速公路上开到限速的上限。
但 Breslow 认为 Google 的无人驾驶汽车「在红绿灯跟前太过小心」以至于行驶效率低下,有可能会对其他车辆造成安全隐患。
根据测试记录文件上标注的情况,当一名自行车骑手摇车到了普锐斯的前方时,普锐斯没有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道试图躲避,而是直接急停。当遇到一些路障的时候,普锐斯会急刹车并且切换到人工模式,使得 Urmson 不得不手动控制汽车。
尽管参与制定了规则的「赛手」Google[x] 无人驾驶汽车的安全性仍然存疑,但内华达州机动车辆管理局还是在 5 月 4 日(这中间还在卡森市进行了第二次测试)授予了 Google 该州第一个自动驾驶汽车行驶牌照,编号 AU-001,有效期 1 年。
2013 年 5 月该牌照过期,Google 未进行续期。
本月内,加州将为自动驾驶汽车发放牌照,Google 将会是获得牌照公司中的一个。但在此之前这项技术仅在另一个州进行过两次测试,而且制定规则的并不是监管机构,而是 Google 自身。
图片来源:IEEE Spectrum